近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阻止在吉林省中西部供水二期工程建造征地规模内新增建造项目和迁入人口的布告》发布,详细如下:
为做好吉林省中西部供水二期工程建造,保证前期建造征地什物查询作业顺顺利利地进行,保护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征地补偿和移民安顿法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依据工程总安置计划,工程首要建造内容有输水工程、调蓄工程和灌区工程三部分。输水工程包含新建1条总干线条支线条首要输水线条村庄复兴供水支线座调蓄水库(湖泡);灌区工程包含双辽灌区、长岭龙凤山灌区及通榆灌区。工程征占地规模触及吉林市所属磐石市;通化市所属辉南县;梅河口市;辽源市所属东丰县;长春市所属公主岭市、农安县;四平市所属双辽市、梨树县、铁西区;松原市所属长岭县、乾安县、前郭县;白城市所属大安市、通榆县,合计7个区域14个县(市、区)的74个乡(镇、大街)中368个行政村(社区)及12个农(牧、矿)场的部分区域。
(一)输水工程。输水总干线米,输水干线、支线米;调压水池围堤中心线米及合围区域,泄水途径中心线米。
(二)调蓄工程。调蓄工程中的川头水库、小山水库、龙凤山水库为使用原有水库进行调蓄,川头水库正常蓄水位166.49米、小山水库正常蓄水位151.55米、龙凤山水库正常蓄水位169.50米,均不改动原水库正常蓄水位,不新增吞没处理规模;三王泡为天然湖泡,调蓄后正常蓄水位为133.00米,建造征地规模为正常蓄水位133.00米以下区域;防护工程为中心线米。
(三)灌区工程。渠(沟、管)道工程为中心线米,承泄区为围堤中心线米及合围区域。
二、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未经省政府同意,在吉林省中西部供水二期工程建造征占地规模内,阻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阻止私行开发土地、建筑房子及新建其他设备,阻止新栽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有关部门要立马中止处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
三、上述建造征占地规模触及的各级政府要加强吉林省中西部供水二期工程建造征占地规模内的户籍办理,严控人口迁入。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新迁入的人口一概不享有相关补偿方针。
上述建造征占地规模触及的各级政府要实在实行属地办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背上述规则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阻止并依法查处。